LV(Louis Vuitton)控告Google侵權-關鍵字廣告雙面刃:營收、官司一併上身


作者: | 2009/03/19 | 1 則迴響


知名的網路搜尋巨人Google,從1998年創業開始靠著優異的搜尋技術,開始以技術授權的方式獲得營收,連Yahoo都曾使用Google的搜尋技術。直到2004年Yahoo停止與Google合作,決定自行開發搜尋引擎。與Yahoo中止合作關係當然沒有使Google停止壯大的腳步,Google已經站穩腳步,推出了關鍵字廣告服務(adsense + adwords),如今關鍵字廣告為Google帶來90%的營收。但從關鍵字廣告讓Google賺錢開始,侵權官司也開始找上門了。

最近的一起官司是LV(Louis Vuitton)控告Google關鍵字廣告侵權,因為使用者如果在Google輸入Louis Vuitton,上面會出現贊助商廣告,但是這些廣告不是LV授權的廠商,賣的都是假貨。於是LV指控Google不應該將LV品牌關鍵字出售給未經授權的廠商。其實這起在法國打的官司,在2003年就開始了,當時LV被判勝訴,Google不服又上訴,才拖到現在。而這次的判決可能會為Google的搜尋業務帶來不少變數。

除了LV,在2004年九月,美國汽車保險商Geico也曾控告Google關鍵字廣告侵權,不過在2005年九月和解。2005年法國法院下令Google不得使用歐洲飯店與度假村連鎖Le Meridien Hotels and Resorts商標,啟動搜尋關鍵字廣告。美商Check ‘n Go的母公司也在2006年控告Google允許未授權的公司購買他們的商標關鍵字。

參考資料:
Luxist.com
ZDnet Taiwan
新華網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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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作者是Audi Lu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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